湖南省互联网药品和医疗器械前置审批
审批项目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审批条件与范围
1、申请人为全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2、申请服务的范围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表格(见附件)或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下载(http://www.sda.gov.cn)。
审批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三个工作日左右
审批部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黄老师
咨询电话
0731-88633300
审批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法律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相关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fda.gov.cn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hn-fda.gov.cn/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54/n3057261/c3575229/content.html
参考纸质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1、申请单位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在线提交申请;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份;
2、申请书,应包括企业概况以及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有关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介绍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一份;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一份;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一份;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一份;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份;
9、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一份;
10、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一份;
11、申请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一份;
12、经申请人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审查员备案表》(一式三份);
1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一份。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1、《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在线申请,并直接打印与申请内容一致的申请表》;
2、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保障网络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仪器设备汇总表(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9、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所提交的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以下附件请查阅“http://beian.hnjing.com/Download.aspx”板块:
1、前置审批-湖南药品、医疗器械前置审批部分参考材料案例